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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軟體著作權重複登記嗎?

軟體著作權 閱讀(1.14W)

同一個作品的版權可以重複登記,但後登記權利無效,因為一項著作權只有一項權利,除非兩個不同的權利人都可以提供對該作品的獨創性和無關聯性。著作權登記並不經過實質審查,所以對於同一作品可能會被同時授予證書的情況,但並不能因為這種情況,則不進行著作權的登記。

存在軟體著作權重複登記嗎?

登記

軟體著作權個人登記,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獨立開發完成的非職務軟體作品,通過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備案的方式進行權益記錄/保護的行為。

軟體著作權企業登記,是指具備/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對自己獨立開發完成的軟體作品或職務軟體作品,通過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備案的方式進行權益記錄/保護的行為。

著作權屬

1、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2、在進行軟體版權貿易時,認證將使您的軟體作品價值倍增。

3、 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作品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體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

5、 在進行軟體產品登記的時候可以作為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證明材料

6、 在進行軟體企業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開發或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的證明材料

申請表格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要填寫的內容包括:

A, 軟體全稱、簡稱、版本號、開發完成日期、軟體開發情況(獨立開發、合作開發、委託開發、下達任務開發);

B, 原始取得權利情況、繼受取得權利情況

C, 權利範圍、軟體用途

D, 技術特點(軟體名稱、用途、技術特點、開發的軟硬體環境、程式設計語言及程式語言版本號、程式量、零售價格)

E,軟體著作權擁有狀態、申請者詳細情況、軟體鑑別材料交存方式、申請者簽章。

需要我們注意的是,軟體著作權並不是登記成功之後開發者才擁有的,而是自開發者開發成功之日就已經存在。之所以建議我們進行軟體登記,因為登記不但對於自己的開發產品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也起到重要的保護作用,可在出現版權糾紛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