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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資訊公開內容修訂有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16W)

我們都知道,我國的公民具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為了保障我國公民的這些相關權利,特地制定了政府工作的資訊公開制度,為的就是讓政府的工作內容受到廣大公民的監督,以及公民可以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議,那麼紅十字會資訊公開內容修訂有哪些?

紅十字會資訊公開內容修訂有哪些?

【新紅十字會法】修訂後的法律對紅十字會的監督制度等方面進行了完善,如:

——紅十字會應當建立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審計公開和監督檢查制度。紅十字會應當及時聘請依法設立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對捐贈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將審計結果向紅十字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報告,並向社會公佈。

——紅十字會應當建立健全資訊公開制度,規範資訊釋出,在統一的資訊平臺及時向社會公佈捐贈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紅十字會財產的收入和使用情況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紅十字會接受社會捐贈及其使用情況,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監督。

此外,在內部組織結構上,修訂後的法律規定,各級紅十字會設立理事會、監事會。理事會、監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

【解讀】近些年來,中國紅十字會的公信力受到質疑,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來自各方的監督,以及紅十字會財產收入的資訊透明等方面存在制度的缺失。這次法律修訂的一大亮點就在於編好制度的籠子,使紅十字會進一步規範。

【新紅十字會法】增設法律責任一章,對紅十字會及其工作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多種情形進行明確,如違背募捐方案、捐贈人意願或者捐贈協議,擅自處分其接受的捐贈款物等;同時也規定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多種情形,如製造、釋出、傳播虛假資訊,損害紅十字會名譽等。

【解讀】國際紅十字會運動是一個高尚的事業,紅十字會這個組織是一個國家的品牌,我們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其進行侮辱、玷汙和侵犯。因此,增加一章法律責任,是對紅十字會進行保護,無論是紅十字會及其工作人員,還是紅十字會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有關國家機關和有關國家工作人員,侵犯紅十字會權益的,都要視情況承擔法律責任。

【新紅十字會法】法律明確了紅十字會的職責,既包括“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等傳統職責,也包括“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幹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等新職責。

【解讀】中國紅十字會原來的主要工作是通常所說的“三救”,即救助、救護、救援,隨著中國紅十字會的發展,其工作有了很大拓展,最突出的拓展就是現在的“三獻”,即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及造血幹細胞捐獻。

以上全文就是紅十字會資訊公開內容修訂有哪些的相關內容,紅十字會是一種社會救援的團體組織,一直髮揚人道主義精神,特別是在一些救災活動中立下功不可沒的成績,紅十字的資訊公開也是為了得到民眾們對其工作的肯定,使救援工作得到大家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