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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人民政府的資訊公開處的內容包括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24W)

一、溫州市人民政府的資訊公開處的內容包括哪些?

溫州市人民政府的資訊公開處的內容包括哪些?

本市依法公佈除保密以外的各類資訊。本部門(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資訊內容查閱本部門(單位)編制的《溫州市政府資訊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涵蓋本市政府機構職能、政策檔案、發展規劃、重大決策、資金管理、建設專案、行政執法、辦事服務、收費專案、應急預案以及監督保障措施等資訊。目前市人民政府公開的政府資訊主要是2003年以來的內容,之前的內容將逐步完善載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政府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市政府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或到縣檔案局查閱

二、資訊公開的處理

(1)、屬於可對申請人公開範圍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答覆申請人。

(2)、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3)、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資訊的有權公開機關的,同時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絡方式。

(4)、所申請的政府資訊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5)、對申請人申請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資訊,行政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6)、所申請的政府資訊涉及國家祕密,或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應當按規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請人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

(7)、所申請的政府資訊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並明確答覆期限。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第三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內答覆的,視為同意公開。但是,第三方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的,而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政府資訊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8)、所申請的政府資訊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做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資訊內容。

在實際生活當中,政府資訊公開的具體內容,一般情況下都是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但是國家祕密和相關的涉及到他人隱私的東西都不會進行公開,公開的話,它是由當事人申請,當然還包括主動公開所申請的,政府的資訊,如果將會危害到國家安全,將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