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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屬於集體所有的有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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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屬於集體所有的有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所有的“一戶多宅”只能獲得一處宅基地的補償

我國法律規定一家(以戶口本計算)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不合法律規定擁有多個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會得到拆遷補償款的。各地方對每人最多擁有房屋面積是有最高規定的,超出範圍的面積也不予補償。但是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以將戶口獨立出去可以擁有新的宅基地。

沒有經過審批的建築都屬於違章建築,無論是建在哪裡,拆遷時都得不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