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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否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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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否互換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村宅基地能否互換

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換。本集體的村民之間互換宅基地必須堅持自願的原則並履行有關批准程式。
互換宅基地,究竟具體應當履行什麼審批程式,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由村民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互換宅基地的審批程式不應嚴於宅基地的取得審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