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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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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在進行房屋買賣或房屋租賃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通過房屋中介機構進行。此時,在當事人與房屋中介機構之間就需要簽訂一份房屋中介合同。那這個房屋中介合同有何法律效力呢?房屋中介又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本站為您介紹。

房屋中介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一、房屋中介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房屋中介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這些責任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這是中介最重要的責任。房產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諮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時要賠償

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隱瞞了真實資訊或故意提供了虛假資訊,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產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託事項不得要求委託人按成交價1%支付報酬

如果居間協議中約定按成交價1%支付中介費的,中介提供的服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權籍調查: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調查、徵詢所交易房屋權利的來源、現狀、有無抵押、有無權利限制等,做好書面記錄;調查、徵詢涉及權利人的處分要求和條件;核實處分資格、權利人和相關人的身份及權利等。

2、使用狀況調查:收集、調查、徵詢房屋座落環境、使用年限、有否隱瞞缺陷、房屋內的頂、牆、地、門、窗及裝置等是否需要檢測或修復,裝置轉讓價格及有關費用的結清情況等;向物業管理單位查詢有無租賃、違章搭建、相鄰關係侵權,以及維修基金的繳納和使用情況等。

3、行情調查:收集、調查、徵詢買賣價格的行情比較、稅費結算、房屋戶型比較、買賣雙方的心理價格比較、有關政策變動的影響等;進行各種形式的資訊釋出活動等。

4、確定成交意向,訂立交易合同:陪同雙方當事人實地踏勘房屋、裝置、環境;約定洽談時間、溝通買賣雙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認定權籍資料、確定當事人身份等;為成交雙方選擇合同文字,進行簽約指導、見證,如實告知成交雙方買賣合同的約定條款和注意事項、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辦理產權過戶:雙方當事人過戶手續資料收集、報告、確認、確權時間約定,代收代付應由客戶支付的稅、費,完成所有交易過戶、戶口遷移、房屋入住手續。

二、房屋中介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買賣雙方與中介機構屬於居間合同關係。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的規定,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託,並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為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委託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託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

居間合同一般可分為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兩種,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受委託人的委託,為其尋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從而為合同的訂立創造機會;媒介居間,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即委託人和第三人訂立合同,即居間人作為中間人來往於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促使雙方訂立合同。

關於房屋中介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現今房產中介機構隨處可見,但在具體的服務與質量方面存在很大的問題,為了保護你的合法利益,建議你在通過房屋中介機構買房或租房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選擇適合的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