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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蓋好了強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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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蓋好了強拆怎麼辦?

房子蓋好了強拆怎麼辦?

可以報警處理。

1.廢棄的地方蓋的房子,如果具備合法的手續,對方要強拆是不講道理的,大家可以不讓其強拆,進行相關的維權即可。

2.如果房子沒有手續,一般就是違建,對方是合理強拆的話,一般協商不成強拆。

3.另外一般即使是強拆,也會有相應的補償,有的補償多,有的補償少,根據建築性質等而定,一般不補償的也有。

如果對方要強拆我們可以暫時讓對方沒法拆除的話,可以和相關部門協調,或者法院起訴,不過違建是不受保護的。如果有人身傷害等惡行情況發生,一定要報警處理。

二、違法強拆行為訴訟時效是多久?

起訴時效為三年。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後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被強拆後不簽字會怎麼樣?

沒什麼後果,有異議可以不籤。

1.拆遷補償協議或者補償合同是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共識,如果拆遷補償不合理,有權選擇不簽字。被徵收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如果拆遷單位未達成協商,強制拆除的,其行為違法,被拆遷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遇到強拆,可以報警,並且應該積累拆遷法律知識,保護自身權益。

被拆遷人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和翻閱,這樣拆遷人不敢怠慢。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所以還是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