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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強拆了怎麼辦 | 房屋買賣如何獲得雙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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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強拆了怎麼辦,房屋買賣如何獲得雙倍賠償

房子對我國老百姓來說,那是極其重要的東西。但實踐中一些開發為了私利,與政府合作對房屋進行強拆,這時候房屋所有權人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房屋所有權人還可以申請賠償,那麼如何獲得雙倍賠償呢?本站小編對前面兩個問題進行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房屋強拆了怎麼辦

1、協商解決。根據國家徵地拆遷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違法強拆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2、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拆遷許可證,依拆遷許可證而發生的拆遷裁決和法院的強拆統統要被撤銷,實行執行迴轉。

3、同時可將訴訟中瞭解到的拆遷人提交的有關拆遷申請資料的違法性,進行投訴。

二、房屋買賣如何獲得雙倍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雙倍罰金是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出賣人惡意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情況作出的懲罰性賠償的規定。雙倍罰金主要在以下幾種情形下適用:

1、《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2、《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安置補償房屋的事實。”

3、《解釋》第七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援。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三、房屋拆遷的形式

房屋拆遷的形式有三種: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託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採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3、委託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託他人進行。被委託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遇到違法強拆行為一定要及時曝光並通過相關部門進行制止,造成了損失要求賠償且要申請國家賠償,但要符合國家的規定的標準。對於拆遷的房子簽訂了買賣合同,一定要注意,不能對房屋做其他買賣了,這樣是違法行為,買房可以要求賠償。除了這些事情是很繁雜,小編建議去本站網站找專業律師尋求幫助,這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