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維權技巧>

遭遇房屋被強拆後該怎麼辦

維權技巧 閱讀(6.52K)

一、遭遇房屋被強拆後該怎麼辦?

遭遇房屋被強拆後該怎麼辦

房屋強拆分為合法強拆和非法強拆。除了法院可以強制拆遷外,其他任何個人和單位強拆行為都是非法的。房屋被非法強拆,被拆遷人要採取以下行為:

1、拆遷前的談判技巧當房屋拆遷公告頒佈後,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產權調換)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同時要注意談話的語氣。

2、利用行政訴訟爭取時間在拆遷人聲稱要裁決或剛剛通知被拆遷戶參加裁決會時(提出裁決申請到裁決書下達一般為一個月),被拆遷戶一人或數人可到基層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般而言,在拆遷範圍內未走一半人時或拆遷公告剛下兩個月前不宜過早提起該訴訟,沒有行政裁決,拆遷人根本無法實施合法的強拆。

3、訴訟期間,如果被拆遷人提起告拆遷許可證的訴訟,拆遷行政裁決應當中止進行,這樣就不會發生其後的合法的行政強拆或司法強拆了,這種狀況對被拆遷戶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4、訴訟期間作出裁決的後果如果在訴拆遷許可證一案二審未結案的情況下,拆遷主管部門仍然違法作出裁決,被拆遷人申訴到最高法院,該裁決肯定會被判決違法無效!依該違法無效的裁決而形成的後續司法或行政強拆裁判或決定統統違法無效,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賠償

5、法院受理後及時啟動第二個行政訴訟法院受理後,即使被拆遷人理由十分充分。絕大多數法院會在最短時間內判決原告敗訴。此時要在第一個案子判決前,及時提起第二個訴訟。

6、要求中止第一個行政訴訟,繼續採用合法的手段延長第一個行政訴訟案件的時間。

二、《民法典》關於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房屋作為不動產,其權利人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當沒有協商一致,也沒有獲得相應的補償的情況下,行為人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強制拆除權利人房屋時,權利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