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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非法強拆訴訟怎麼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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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遭遇非法強拆訴訟怎麼起訴嗎?

遭遇非法強拆訴訟怎麼起訴嗎?

遭遇非法強拆的時候可以委託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的。非法強拆就是指沒有政府出具的拆遷許可證而進行強制拆遷的行為,這是違反的行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併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後,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強拆房屋如何賠償?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第八款規定,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直接損失包括房屋被強拆後被徵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徵收安置補償權益,如房屋價值的補償、產權調換安置房、過渡費、搬家費、獎勵費以及對動產造成的直接損失等,另外還包括因強拆造成屋內物品損失的賠償等。

在房屋徵收賠償中,具體的賠償數額至少應不低於賠償請求人依照安置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全部徵收補償權益,不能讓賠償請求人獲得的賠償數額低於依法徵收可能獲得的補償數額。

(一)被強拆房屋補償利益:被強拆房屋的價值,一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二)屋內物品滅失的損失:被拆除人可以要求拆遷部門賠償強拆時屋內物品的損失,但需要就其房屋內物品損失事實、損害大小、損害金額承擔舉證責任。但因拆遷部門違反正當程式,不依法公證或者依法制作證據清單,給被拆遷人履行舉證責任造成困難的,且拆遷部門也無法舉證證明實際損失金額的,人民法院可在原告就損失金額所提供證據能夠初步證明其主張的情況下,依法作出不利於拆遷部門的損失金額認定。

(三)因房屋被違法強拆而導致的其他損失:這些損失主要包括因房屋被強拆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損失以及其他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

強拆房屋的話需要進行賠償拆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帶來的損失等費用。強拆的程式應該是先進行補償再進行強制拆遷的,如果是先強拆的話可以申請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