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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客運建設協調工作及徵地拆遷實施辦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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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鐵路建設徵地拆遷中,會涉及到補償等問題。而且鐵路的徵地拆遷尤其複雜,就需要有一個指導方法進行規範。

鐵路客運建設協調工作及徵地拆遷實施辦法是怎樣的

鐵路客運建設協調工作及徵地拆遷實施辦法是怎樣的

《鐵路客運專線建設協調工作及徵地拆遷實施辦法》

一、總則

1、鐵路客運專線建設協調工作及徵地拆遷,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鐵道部與沿線省(市)人民、政、府簽署的《關於客運專線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談紀要》(以下簡稱省部紀要)和依據省部紀要簽訂的《徵地拆遷實施協議》(以下簡稱實施協議);緊緊依靠當地各級人民政府支援,依法保護鐵路建設和沿線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按照新的建設理念,為建設好一流的鐵路客運專線,努力創造和諧的外部建設環境。

2、為規範鐵路客運專線建設協調工作和徵地拆遷行為,建立分層次、全方位的建設協調機制,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徵地拆遷工作,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建設協調的職責分工

1、建設協調工作實行分層協調、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管理機制。

2、各參建單位及全體參建職工必須顧全大局、服從協調、步調一致,共同搞好路地協調工作;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遵紀守法,文明施工;自覺尊重當地民風民俗和生活習慣,緊緊依靠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人民群眾,積極開展路地共建活動,創造和諧的鐵路建設外部環境。

三、徵地拆遷的辦理原則

1、鐵路客運專線鐵路建設的徵地拆遷由沿線省(市)人民政府負責統徵統遷並承擔相關費用;或由客專公司依據省部紀要給予適當補助,沿線省(市)人民政府包乾統徵統遷;或部省按相應的出資比例出資後,由客專公司負責組織徵地拆遷的實施工作。

2、鐵路客運專線建設用地包括鐵路正、站線及其配套設施(含“四電”)等建設工程的永久用地和取棄土用地,用地範圍及數量以施工用地圖(含變更設計)為依據,經勘測定界後,由參建施工單位依據施工組織安排及時督促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徵用劃撥。

3、鐵路客運專線用地範圍內需要拆遷的所有建(構)築物,經路地雙方共同詳細調查,確認類別、數量後,由施工單位督促地方主管部門組織按期拆除。對特殊拆遷專案,由客專公司向所在省(市)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彙報,會同有關各方以現場辦公的方式,按照地方政府優惠政策協商辦理。

4、站後及“四電”工程用地,由所在標段土建施工單位負責統一辦理,一次完成。變更設計增加的零星用地,必須提交經批准的變更設計方能辦理補徵手續。

四、徵地拆遷的實施職責

1、客專公司嚴格按省部紀要和實施協議負責專案徵地拆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

2、參建施工單位必須設專職技術人員負責與鐵路客運專線用地有關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協商辦理承建標段內徵地拆遷的具體事宜。

3、參建設計單位應依據合同約定,積極配合徵地拆遷工作。

4、參建的監理單位,應對徵地拆遷工作實施監督,對完成的徵地拆遷數量進行核查。

五、徵地拆遷的現場操作

1、參建施工單位要依據施工用地圖,按照鐵路區間、站場 用地,改移工程用地,取棄土用地,以行政村為單位填寫《鐵路徵用土地界樁表》並簽章;配合或組織各方及時完成鐵路客運專線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建(構)築物的清點丈量,房屋面積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確認,其他合法建(構)築物實地丈量;確認後,按不同權屬人填寫《鐵路建設用地、青苗及拆遷建築物補償清冊》並簽章。與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村委會、被徵地拆遷人、設計單位共同簽章確認。

2、參建施工單位和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方共同確認的表,整理彙總用地、拆遷數量,填寫《統徵用地數量彙總表》(建協表—2)和《統遷建(構)築物數量彙總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報客專公司,經核對後報省(市)主管部門,作為徵地、拆遷費用或補助費用的結算依據。

3、鐵路客運專線建設用地範圍勘界確定後,參建施工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詳細調查,認真填寫《拆遷廠礦企事業單位數量彙總表》、《線路用地範圍溝渠路水管塘調查表》報客專公司。

4、鐵路客運專線建設用地經批准後,參建施工單位應督促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及時辦理鐵路建設用地劃撥通知並依法進行公告;拆除用地界內的建(構)築物並劃撥土地;劃撥後的土地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和看護,禁止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已徵用土地範圍內進行各類建設。

5、按照施工圖現場核對完善的規定,參建施工單位取棄土用地使用前必須進行現場核對完善,填報《取棄土場用地核對完善彙總表》。取棄土用地儘量避免佔用良田好土,禁止在有地質隱患的區域和主要行洪溝槽棄碴(土),取棄土用地範圍內原則上不得進行建築物、管線設施拆遷和道路等工程改移。使用完畢後,使用單位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平整恢復,經地方環保、水保、徵地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驗收後,辦理移交手續。

6、改移工程用地納入工程本身辦理移交,相關移交手續納入地畝竣工檔案。

7、地畝竣工檔案,由參建施工單位依據鐵道部土地管理局《鐵路建設專案竣工建設用地驗收交接實施辦法》(土辦[2002]1號)的規定進行編制,填制好表,按縣(市、區)為單位編制組卷,並負責向客專公司移交。

8、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客專公司向縣(市、區)國土管理部門申報,有關設計、施工單位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六、臨時用地的具體辦理

1、用於施工生產、生活的設施及便道等臨時工程用地,參建施工單位要本著科學合理利用國土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堅持不用或少用耕地。由施工單位統籌規劃,與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使用期限明確、費用合理、環保措施可行的“臨時租用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2、按規定簽訂的“臨時租用協議書”,報縣(市、區)國 土部門批准後方能使用。按協議及時支付費用,使用完畢,儘早 按規定辦理結案、移交手續。

七、徵地拆遷計劃及撥款

1、參建施工單位依據全線施工組織設計,向標段所在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報徵地拆遷進度計劃,並抄報客專公司。

2、客專公司根據全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各施工單位上報的徵地拆遷進度需求計劃,稽核彙總後,報省(市)國土資源部門核備。

3、參建施工單位按月填報《統徵統遷完成數量統計表》(建協表—7),客專公司彙總後,按已完成的徵地拆遷數量和實施協議確定的補償(或補助)標準,辦理費用確認或計價、撥款手續。由客專公司負責撥付的補償(或補助)費用,撥付到97%時暫停付款,待徵地拆遷工作全部完成並出具結案表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後,一次結清餘款。

4、徵地拆遷手續費根據鐵道部有關規定,客專公司依據《鐵路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按各標段實際完成的徵地數量核定,辦理計價後向有關單位撥付。

5、客專公司對徵地拆遷費用使用情況要建立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將徵地拆遷費用一併納入概算投資受控範圍。

八、三電遷改的現場實施

1、鐵路客運專線建設的“三電”遷改工程,通過招標選擇遷改單位。中標遷改單位按《“三電”遷改工程承發包合同》組織實施完成。

2、“三電”遷改承包單位應與被遷改產權單位、土建施工單位加強聯絡,並根據客專公司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相關標段工期優化要求,每季度編制遷改計劃上報客專公司核備,並及時完成遷改工作,確保鐵路客運專線建設順利進行。

3、參建的設計和土建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三電”遷改單位進行遷改專案調查,及時提供“三電”遷改工程所需的有關資料(線路位置、徵地範圍、準確里程、標高等),確保一次遷改到位。遷改單位在現場調查完成後,應填寫《“三電”遷改工程量調查彙總表》(建協表—4)報客專公司。遷改完成的工點,土建施工單位應給予確認。

4、“三電”遷改工程施工與土建工程施工相互影響時,應相互協商處理,不得推諉並延誤工期。協商不成的,報客專公司協調解決。

5、客專公司依據季度遷改計劃和遷改合同,預支工程款。對已完成的遷改專案,憑原產權單位驗收交接手續和土建施工單位的確認手續,稽核辦理驗工計價。

6、遷改後的“三電”線路跨越鐵路必須滿足國家有關規定和鐵路驗交要求。否則,由遷改單位負責返工。

以上就是鐵路客運建設協調工作及徵地拆遷實施辦法的具體內容。在鐵路客運專線徵地拆遷中,應該與人民做好協調工作,不強拆強徵,積極的溝通,在維護好人民群眾利益的前提下進行有效的徵地拆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