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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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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程序加快的過程中,對於土地房屋的拆遷也是越來越常見。在北京市,在集體土地上拆遷房屋的,相關的拆遷管理辦法對於拆遷的相關事項作出了明確的要求。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辦法的規定。

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辦法

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辦法

一、宅基地面積控制標準的確定

(一)經鄉鎮政府以上有關部門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實際使用面積不超過批准的部分為合法宅基地面積,超過批准的部分為違法佔用面積;通縣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卻沒有建房用地批准書,但屬於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1982年以前經合法劃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為老宅基地;不符合上述三種條件的宅基地為違法佔地。

(二)每宗宅基地面積控制標準為0.3畝(摺合200平方米);每宗老宅基地面積控制標準為0.4畝(摺合267平方米);低於控制標準的宅基地面積按合法批准的面積計算。

(三)經過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面積控制標準的部分,按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超出面積控制標準的部分,不予補償;老宅基地未超出面積控制標準的部分,按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超出面積控制標準的部分,最高按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30%補償。

(四)違法佔地形成的各類用地,不予補償。

二、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標準

(一)永順鎮、梨園鎮,潞城鎮公路六環以西區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基準價格為:700---16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導價1700---3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價550元/平方米,戶均安置面積120平方米。

(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範圍內的通州行政轄區部分、北京光機電一體化產業基地、北京通州工業開發區;馬駒橋、漷縣宋莊試點小城鎮規劃範圍內;潞城鎮(原胡各莊除公路六環以西區域)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基準價格為:600---1250元/平方米;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控制幅度:1550---263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按550元/平方米,戶均安置面積按120平方米。

(三)臺湖鎮、張家灣鎮的鎮政府所在地中心區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基準價格為:400---1000元/平方米;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控制幅度:1220---2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按550元/平方米,戶均安置面積按120平方米。

(四)通州行政轄區內除上述地區以外的地區,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基準價格為:210---630元/平方米;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控制幅度:900---160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按550元/平方米,戶均安置面積按120平方米。

(五)以經濟適用住房或其他房屋定向安置被拆遷人的,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按安置房屋均價確定;其它價格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六)拆遷人應按照區政府拆遷辦公室批准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執行。

三、經營性用房的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標準

(一)經營面積的確定。對利用宅基地內自有正式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經營場所與被拆遷的房屋一致,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可給與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經營面積按實測的正式房屋經營面積確定。

(二)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發放標準。對於經營行為符合下列條件:

1.連續生產經營兩年以上,生產經營活動的起始時間自取得工商執照日期計算,截止日期到拆遷公告公佈時間為準。

2.年納稅額在1800元以上,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700至8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年納稅額在18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500至6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年納稅額在1000元以下,600元以上,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00至4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3.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經營行為,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100至3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4.在暫停期限內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不予補償。

四、搬遷補助費和提前搬家獎勵費

(一)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以北房一所建築面積1.5倍按每平方1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經營性用房的搬遷補助費以實際經營面積按每平方米2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三)由拆遷人負責搬遷的,不給予搬遷補助。

(四)被拆遷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前搬遷的,提前搬家獎勵費按照提前的日期計算,但每宗宅基地最高獎勵不超過5000元。

五、住房困難戶的認定及補助標準

(一)住房困難戶的認定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拆遷範圍內有常住戶口,同一宅基地院內已經有3個已婚家庭,長期居住一年以上。

2.本人及其配偶在拆遷範圍外無正式住房。

3.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但未實際取得宅基地,按照拆遷實施方案安置確有困難的。

(二)住房困難戶的補助標準: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一個家庭可申請住房困難安置補助,困難安置補助標準按屆時一套兩居室安置樓房總價的50%計算;拆遷人無法提供安置用房的,困難安置補助標準參照《關於通州區拆遷安置補助標準的批覆》(通政文[2002]58號)中自建房補助標準執行。

(三)該項補助款應當用於購買或者承租住房。

六、新批宅基地補償標準

對於有新批宅基地條件的地區,拆遷人除對被拆遷人的被拆除房屋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以外,還應當對新批宅基地面積少於原合法使用部分,按屆時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30%給予補償。

區政府:

根據《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124號)第十四條及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規則》(京國土房管徵[2003]606號,以下簡稱《規則》)第三條的要求,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由區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公佈。

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

按照《規則》第四條的規定,公式中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由區縣人民政府確定。

參照我區普通住宅商品房屋價格的分佈情況,結合我區執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貨幣補償政策的實際情況,經與有關專家認真研究,反覆測算,我們擬定了《朝陽區集體土地宅基地房屋補償價》的初步意見,具體標準如下:

關於房屋重置成新均價及戶均安置面積的意見:

根據《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規則》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房屋重置成新均價的具體標準由區縣人民政府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內確定;戶均安置面積的具體標準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100——150平方米確定”。

為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和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兩個政策的銜接,以及價格的平衡,我們建議在計算宅基地區位補償時,房屋重置成新均價原則上按400元/平方米掌握,戶均安置面積原則上按150平方米掌握。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況,由我局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以上六個方面的內容就是關於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的相關內容,上面的規定主要涉及拆遷的範圍、拆遷過程中的具體要求以及拆遷的補償標準等內容。關於拆遷的其他內容,如果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