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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遷 | 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哪些費用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1.52W)

拆除非居住房屋,還應當補償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裝置安裝價格計算的裝置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裝置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集體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遷,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哪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