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收中沒有見到這四個檔案,我們是否有權拒絕簽字呢?
在徵收工作中必須要有的檔案土地徵收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房屋評估報告、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如果沒有這四個檔案的就可能是違法徵地,因此如果沒有見到以上四個檔案,我們完全有理由拒絕簽字。
二、四個檔案具體說明哪些內容?
1.徵收土地公告
徵地公告應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徵地批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張貼。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並由該市、縣人民政府土管部門負責實施具體工作。
徵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②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
③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④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2.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任何一個拆遷專案都有一個詳盡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這個方案會通過公開的途徑,以不同的方式告知所在區域的被拆遷戶,對於送上門的有關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切不可不予理睬,正確的態度是認真研習有關政策和補償方案,積極爭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②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③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④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⑤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⑥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3.房屋評估報告單
收到一紙評估報告單,普通老百姓都只知道數額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卻不知道問題出在了哪裡。現在京平拆遷律師就告訴你如何審查評估程式是否合法:
首先,根據評估公司的名稱查詢其是否具有相應的評估資質,因為資質不一樣,評估能力也會相差甚大;其次,看評估時點,即正式接受估價委託至完成估價報告的期間,應該先報批或做出徵收決定再評估,順序顛倒即構成違法;再次,是否有評估機構專用圓形公章的蓋章和評估師的簽字,沒有簽字就是不合法的,因為我們可以根據簽字去查詢評估師是否具有相應的評估資質;最後,也是最不易被發現的,就是評估報告中有無註明評估報告的有效期,這個也是很重要的。
4.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
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在協商拆遷安置補償事宜時,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看到以上四個檔案,我們當然有理由拒絕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