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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桂林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土地徵收 閱讀(2.71W)

廣西桂林在城鎮化程序中,使用了不少農村土地,很多農村居民變成了城市戶口。在這個過程中,承包土地的村民失去土地,進城務工。對於他們來說,政府會支付一筆補償款,這樣可以確保其生活不受影響。那麼,廣西桂林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學習瞭解下。

廣西桂林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廣西桂林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土地的補償費標準: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被徵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徵地的補償檔案

2、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徵地拆遷如何安置村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由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到戶和個人。不論採取哪種安置方式,都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徵地後,為解決村民生產生活出路,需要建設用地的,由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計劃、規劃、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優先安排用地。徵地後人均耕地少於0.02公頃(0.3畝)並一次徵地20公頃(300畝)以上的,按徵地面積5%的比例安排建設用地,根據規劃要求,可在原地安排,也可異地安排。所安排建設用地,可自用或者與他人合作使用,不得轉讓。

綜上所述,徵地補償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是最主要的兩個專案,廣西桂林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也在這兩個方面根據土地等級分級。被徵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徵地補償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