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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年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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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證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權證年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會處動續期嗎?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百六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權屬證書。

第三百六十一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規定辦理。

三、土地使用權的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

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

1.實質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約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年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可利用土地並獲相應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確定以後,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因此,通過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於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價格上的差別。

2.修正方法

(1)計算使用年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係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係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後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案例3:若選擇的比較案例成交地價每平方米為500元,對應使用權年期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讓年期為20年,該市土地還原率為8%,則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後的地價=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使用權證也期限限制的,一般不同的土地性質所存在的年限就會不一樣,最高的土地年限為七十年,而對於最短者一般是會四十年,如果期限屆滿不要及時的續期,並且繳納相應的續期費用,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