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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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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拆遷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

徵地拆遷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

1、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主要包括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商鋪的停產停業損失,在補償決定作出前,要求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2、對於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另外,安置補助費是對被徵收土地上的農業人口的安置。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的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對於補償方式,可供被拆遷人自由選擇。一種是貨幣補償,根據被拆遷人被損失利益的總價值摺合成人民幣進行補償。第二種是等價置換,即被拆遷人可以在政府規劃區域內本著多退少補的原則選購商品房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同時這兩種補償方式可結合使用。

二、拆遷補償原則

1、先補償後搬遷、先安置後拆遷;不隨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長遠生計有保障。

2、必須是拆一還一。

3、不低於房屋徵收周邊市場價。

4、不得進行非法拆遷、不得停水停電逼遷。

面對一些老房子的拆遷等情況,徵地拆遷補償會較好地彌補個人或者房地產企業因為拆遷而遭到的損失。法律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