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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的法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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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民必須要知道,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在我國是屬於國有資源的。大家在生活中之所以能夠對土地進行利用和分配,是因為在辦理了土地使用證以後,並且交納土地使用稅,才對土地進行使用的。並且對土地任何的利用和分配,都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那麼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的法條是什麼呢?

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的法條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的法條是什麼?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三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六條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三十七條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第三十八條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二、土地使用權證抵押

1、下列國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單獨抵押;

(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抵押時,該房屋等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三)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抵押時,該房屋等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2、下列國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二)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國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國有土地;

(四)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

在上述資料中,小編詳細為大家介紹了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的法條是什麼的內容。按照我國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情況下,土地使用證就可以進行抵押。大家可以拿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或者其他,只要不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就可以。同時小編要提醒大家,有些土地使用證是不可以進行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