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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 閱讀(1.1W)

一、個人房產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多久?

個人房產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多久

個人房產土地使用證的期限是70年,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證,需要房屋所有權人到房屋所在地國土局辦理,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

1、《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影印件;

2、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影印件;

4、房屋土地使用權證申請表。

三、土地使用證內容具體有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儲存。其主要內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註。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四、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影印件

3、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影印件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能完整證明個人房產產權性的不僅僅是房產證,除非是本地有規定不動產證政策,否則的話,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這都是我們在買房以後必須要辦理的重要證件。而且,房產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實際上也就是形式上的規定而已,到期以後不會有任何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