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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上的使用期限為什麼是兩個年限?

土地承包 閱讀(2.31W)
不動產證上的使用期限為什麼是兩個年限?
律師解析:不動產證之所以有兩個年限,主要是因為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按照我囯土地的性質,房屋
是你個人的財產,你花了錢買了房子,個人享有所
有權和使用權
,但是土地是國家的,所以就規定了它的土地年限
就會有70年、40年和50年的區分。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