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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土地使用證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承包 閱讀(2.33W)

一、過戶土地使用證需要什麼手續?

過戶土地使用證需要什麼手續?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過戶土地使用證涉及到哪些費用?

土地使用證過戶稅費的繳納,依據過戶土地使用性質來定。

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那麼辦理該土地證過戶,在辦理完畢住房過戶手續後,由買賣雙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老土地證,新房產證,契稅證明,一起到土地局辦理登出老土地證,辦理新土地證。只要幾百元手續費,就可以辦理。

如果該土地為劃撥或者集體性質土地。那麼需要繳納該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轉變該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國有出讓性質,此時才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再繳納幾百元手續費就行。

三、辦理土地證更名手續?

辦理土地證更名的程式如下:

1、簽訂土地合同:買方辦好房權證後,還要和原土地證使用者簽訂土地過戶合同,之後帶身份證、房產證(影印件)、原土地證、合同、房屋過戶的契稅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土管部門下設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測繪公司測繪:測繪公司受理後,帶著上述材料現場查勘,計算資料,出具新的測繪圖,繳納測繪費;

3、評估公司評估:帶著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查勘現場,查勘所評估棕地的級別,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4、土管部門受理:帶著土地過戶合同、身份證、房產證(影印件)、原土地證、房屋過戶的契稅、測繪圖、評估報告,到土管部門受理視窗申請過戶;

5、繳納稅費後領取土地證: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審批,符合規定者繳納相關稅費,出具新的土地證,因房屋過戶時已經繳納契稅,土地過戶時不重複收取,只繳納工本費。

土地使用的過戶程式其實非常簡單,雙方只需要到相關的土地部門進行辦理手續即可。一般來說土地使用證是隻有土地使用者才能夠進行使用的持有的。並且土地使用者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稅務部門繳納相關的土地使用稅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