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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土地承包 閱讀(1.73W)

一、臨時土地使用證的概念

臨時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建設專案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都市計畫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土地證實際上是臨時佔地手續,只是有當地國土部門下一個批覆,一般為重大專案建設的料場或者原料加工廠,期限為兩年,如果兩年內依然不能完工,可以申請延期,期限為一年。

二、臨時土地使用證怎麼換正式的土地證

1、相關規定,如果你想將臨時土地使用證換正式的土地使用證,你必須要等到臨時土地使用證過期了才可以更換成正式土地使用證。

2、想辦理正式土地使用證要按照國家政策來辦理臨時土地證換成正式土地使用證,同時帶齊臨時土地使用證換成正式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到你自己當地的政府服務辦理正式土地使用證這樣就可以了;

3、但是同時得交土地出讓金,具體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這情況諮詢你自己當地的相關部門。

三、臨時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臨時土地使用權是有特殊規定的,必須要滿足特定的條件才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建設專案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然後按照如下步驟進行辦理。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稽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稽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四、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影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三)稽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稽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稽核,稽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四)審批

經稽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眾所周知,臨時土地使用證與土地使用證有很大的區別,首先,就是實效性的規定,這是因為臨時土地使用證最多可為兩年的時間。並且臨時土地使用證的辦理,並不是很簡單的,首先它需要滿足一些複雜的特殊的條件,其次,它的辦理流程也遵循著一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