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房屋拆遷>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如何解決?

房屋拆遷 閱讀(1.12W)

一、相關法律法規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如何解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具體實踐應用

(一)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訂立

拆遷協議應當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意見不統一的,拆遷人可以拒籤。

(二)不同情況下補償標準不同

補償標準根據要根據具體拆遷專案實施意見和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而定,同時也要結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況。房屋拆遷補償可分為房屋補償和土地補償。商業性質用房補償要高於宅基地用房,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在評估商業性質用房時一定不要忘記要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因此,補償標準是否過低,被拆遷人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看。

(三)申請資訊公開

當補償過低,我們首先應當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檢視政府設定的各項補償是否公平合理。如發現拆遷方沒有按照補償約定履行義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四)補償過低拒籤協議,遭遇強拆怎麼辦

未經相關部門裁決擅自強拆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們作為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對自己遭受的損失,可以要求追究拆遷方得行政違法責任和侵權人的侵權責任,並賠償相應損失。構成犯罪的,還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其他

除拆遷補償標準過低之外,拆遷方也可能存在程式違法等其他違法現象。各種拆遷伎倆花樣百出,我們要練就一雙大師兄的火眼金睛,迅速識破並及時維權,才能佔取先機,大幅提高勝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