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房子的買賣流程是什麼?
1、需經村集體以及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到產權登記部門檢視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
6、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7、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二、農村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該房屋必須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權屬證書,如果沒有這兩樣證書就沒有辦法進行抵押貸款。
農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請,由擁有農村住房所有權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2、所抵押房屋所有權證及相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下同),且權利主體一致;
3、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的權屬狀況、抵押狀況、同意處置抵押物的書面承諾;
4、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處置後本人及其所撫養、扶養、贍養的家屬有安居之處的書面承諾〔該承諾需抵押人所在村(社群)簽署證明意見〕;
5、金融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需注意的是,不得以第三人的農村住房辦理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