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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的補貼有哪些內容?

補償標準 閱讀(2.97W)

一、企業員工的補貼有哪些內容?

企業員工的補貼有哪些內容?

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比如井下津貼、野外工作津貼、高溫津貼、海島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等;

②保健性津貼,比如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的特殊保健津貼等;

③技術性津貼,比如特級教師津貼、科研津貼、工人技師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④年齡性津貼,比如工齡津貼、教齡津貼等;

⑤其他津貼,比如伙食津貼。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⑴計時工資;

⑵計件工資;

⑶獎金;

⑷津貼和補貼;

⑸加班加點工資;

⑹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所以,津貼和補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

工資總額不包括:根據國務院釋出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等。

二、獎金、津貼、補貼有什麼區別?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補貼是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有關補貼的具體內容和範圍,對於員工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工作的,是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領取補貼的,但相關情況的處理上應當基於實際的補貼標準來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不清楚的,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或者用人單位的財產部門諮詢相關補貼的發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