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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補償款發放流程是該怎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3.36W)

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搬遷補償款發放流程是該怎樣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