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年來由於經濟發展較快,因此徵地土地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徵收土地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補償款的問題,由於這個問題關係著廣大土地使用權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家對此都非常的關心,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安徽省徵地補償款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來告訴大家。
一、安徽省徵地補償款標準是怎樣的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徵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築物和開始協商徵地後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築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1、徵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徵地單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徵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徵地單位,徵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徵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於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徵用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二、不服徵地決定該怎麼辦
1、行政複議程式前置
對徵地行為不服,複議前置是程式的需要,這是徵地行為與其他行政行為救濟渠道不同的地方。
《行政複議法》第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徵收財物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第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第1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第1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複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複議。
需要補充的是,提起行政複議時應選擇適當的複議機關:
(1)若徵地行為由國務院部門作出,複議機關為國務院;
(2)若徵地行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複議機關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3)若徵地行為由兩級人民政府委託的行政機關作出,複議機關為進行授權委託的兩級人民政府。
2、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被徵收人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財產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第19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25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我們要知道,當農民的土地被徵收時,主要要看該土地是用於什麼的,如果土地的收益較高,那麼補償相對就會更高一些,如果土地沒有收益,那麼土地的使用權人可能是無法獲取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