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拆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徵收稻田
按每畝補償4600元。
徵收甘蔗田
糖蔗每畝補償4500元;食用黑蔗每畝補償5400元;食用黃皮(白)蔗每畝補償7400元。
徵收菜地、作物地
已覆蓋種植的,每畝補償4500元;已開墾但未投種的,每畝補償開墾費1300元。
徵收山林地
山林地青苗補償面積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一)宜林地每畝補償1200元;
(二)鬱閉度大於等於0.1且小於0.2的疏林地每畝補償1900元;
(三)鬱閉度大於等於0.2的新造林地(造林三年內、樹木平均胸徑在5釐米以下)每畝補償2800元;
(四)鬱閉度大於等於0.2且樹木平均胸徑5-15釐米(含5釐米)的林地每畝補償3600元;
(五)鬱閉度大於等於0.2且樹木平均胸徑達15釐米以上(含15釐米)的林地每畝補償5400元;
(六)灌木林地(棘林地)每畝補償1600元;
(七)荒山上非人工種植的草叢荒地不予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房屋拆遷補償範圍有哪些?
1、房屋。
被拆遷房屋凡列入補償範圍的,必須是合法房屋。這裡所說的合法,就包括兩方面含義:
(1)所有權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違章建築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2、附屬物。
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於房屋有某種用途的設施。作為房屋的附屬物,一般具有的特徵如下:
(1)依附於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種用途,並有利於房屋的升值。
(3)必須是能計算其價值的物體。
(4)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應具有合法性。
3、收益權。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範圍中的收益權應具有的特徵如下:
(1)收益權人系合法地佔有使用被拆遷房屋,其收益權必須有合同或法律依據。
(2)收益應當合法產生。
(3)收益應當是有依據的產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預期收入。
土地的徵收會涉及到一系列的補償問題,不僅僅是包括土地本身價值的補償,還有就是在土地上種植不同的農作物有不同的補償,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前三年的平均產值來進行計算,但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