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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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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貴陽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臺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臺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此補償專案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併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檔案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準則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於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徵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亦由各社群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檔案出具《石家莊徵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徵收人可依據此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著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相關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綜上所述,主要還是為了響應政府的徵地工作,所以對於徵地都會給與原土地使用者一定的徵地補償,也是為了防止因為徵地發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事件,而且政府徵地也是必須要按照規定的流程來進行的,而且一定要制定一個合適的方案。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