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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宅基地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 閱讀(3.13W)

新農村建設宅基地補償標準:各地經濟發展不一,徵收農村宅基地時,補償標準有所不同。
按照規定土地的補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的標準規定。並且在補償的時候需要將宅基地與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區分開。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
補償標準有: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
2、土地補償的標的是土地使用權。
3、房屋拆遷補償價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成。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新農村建設宅基地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