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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徵地補償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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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經濟發展迅速,各地都在擴大建設,洛陽也在對城市和農村進行投資和改造,改造過程中肯定會涉及到土地的徵收,而這當中人們最關注的就是補償政策、補償款,還有拆遷後的安置問題。那麼洛陽市徵地補償規定到底是怎樣的呢?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供參考。

洛陽市徵地補償規定是怎樣的?

一、集體用地上房屋徵收

城中村改造屬於集體用地性質,城中村土地徵收房屋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房屋安置兩種方式,被徵收人可自主選擇。村民持有宅基證,宅基地範圍內兩層以下(含兩層)的房屋主體均被認定為應補償安置的面積。

1、 對於選擇貨幣補償的村民,房屋徵收部分將根據房屋的年代、結構、區位對該房屋作出一個市場評估價。對兩層以下(含兩層)的房屋主體按市場評估價予以貨幣補償。如果被徵收人按期搬遷,將獲得被徵收房屋主體貨幣補償款30%的額外購房補貼,同時還有按時搬遷獎勵以及搬遷費等。

2、對於房屋安置的規定,被徵收房屋兩層以下(含兩層)合法建築中的有效面積,等面積予以安置。被徵收房屋兩層以下(含兩層)建築面積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築面積40平方米給予補差安置,補差面積部分按被徵收房屋重置成本價(540元/平方米)結算。

3、補償規定:被徵收人在安置面積相對應安置戶型就近靠上選擇的安置房屋,戶超出應安置面積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安置房成本價結算。超過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場評估價結算。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

由於該型別土地上房屋的被徵收人或單位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因此,在房屋被徵收時可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安置形式。

1、選擇貨幣補償的即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進行補償。選擇貨幣補償自主購房的,對住宅將按被徵收房屋分戶評估價的30%給予購房補助;對非住宅將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的20%予以補助。

2、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可根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選擇進行調換。在進行房屋產權調換時,被徵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內建築面積及公攤面積分別進行調換;套內建築面積調換時,被徵收房屋價格和安置房屋價格均按市場評估價計算,雙方結清差價;公攤面積調換時,免收套內建築面積相對應的公攤面積的價差款。

3、補償規定:與城中村房屋安置不同是的,國有土地房屋的產權調換並非等面積置換。而是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評估機構根據房屋的區位、結構、朝向、建築年代等作出一個市場評估價格,同時對安置房屋也作出一個市場評估價,按照市場評估價格分別進行價格結算置換。

4、補償規定:被徵收人選擇的安置房在2套(含2套)以上的,實行樓層高低搭配進行安置。

綜上所述,不管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在洛陽市徵地補償規定中都會採取兩種方式進行補償,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選擇。另外,徵收中還會涉及到裝修和附著物的處理,這些相關部門也會一一進行核算和補償,確保人們的利益和生活不會因為徵地拆遷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