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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拆遷時該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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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廠房拆遷時該怎麼補償?

廠房拆遷時該怎麼補償?

工廠的徵收補償可以依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補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分別應該怎麼進行補償

一般各地方在徵收中通常將對土地的補償與房屋、建築物補償計算在一起,統一計算到對房屋價值的補償中。但在實際徵收中,企業除去房屋所佔土地外,仍存在大面積的土地的,對此應參照土地的價值進行補償;如果該宗土地是企業租賃的,徵收部門至少應補償其租賃費用;如果企業上的土地租賃期限剩餘較長,企業重新租賃類似土地費用上漲的,徵收部門應額外補償其差價。

三、廠房拆遷的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綜上所述,對廠房進行拆遷時,會對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所以拆遷房屋時要對企業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拆遷補償的專案是比較多的,主要涉及的有對被徵收的房屋本事價值的補償、因為徵收房屋所造成的搬遷以及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因為徵收房屋,從而導致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當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申請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