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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農村耕地打井怎樣賠償

補償標準 閱讀(1.75W)
佔用農村耕地打井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
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