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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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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公租房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公租房拆遷,可以採取酌情多分配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屬於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來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見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對公租房內居住的未成年人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對於這些人,公租房拆遷後,應該採取酌情多分配的原則,進行分配。

二、哪些人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1、戶口限制: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且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

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滿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其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後,一般無權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3、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滿五年的

無住處的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滿五年有權分割。

三、哪些人無權分得拆遷補償款

1、將本來享有的他處公有住房權利予以處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將原來的公租房權利處分,比如將安置房出售或未將補償款購房,因為已享受過公租房權利,因此無權再次享受。

2、獲得單位購房補貼款後已有能力購房而不購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處公有房屋拆遷中取得貨幣補償款。

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的分配情況應當根據產權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只有安置款以及設定拆除的相關費用對所有的入住人進行分配,對於公租房申請的過程中,如果存在違法的相關情況,則還需要追究相關違法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