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不當得利的成立條件有四:1、一方取得財產利益;2、一方受有損失;3、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4、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