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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不當得利的成立條件有四:
1、一方取得財產利益;
2、一方受有損失;
3、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
4、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