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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當得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91W)

成立不當得利需要具備的條件:
1、一方受有利益。
2、他方受有損失。
3、一方受利用與他方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
4、沒有合法根據,是指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成立不當得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