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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錢能扣押其財產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74W)

兩種情況下可以扣留債務人財產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應注意掌握以下幾點:
(1)債權人未按合同的約定事先佔有對方財產的,不能行使留置權。
(2)如果債務人的偵務與債權人依合同約定佔有的財產無關,則不能發生留置權。
(3)債務人的債務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債務人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條【留置權的實現】留置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債務人不還錢能扣押其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