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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是不需要償還的。如果債務人死亡且沒有留下任何的遺產,最好的辦法就是債權人和其子女進行協商,孩子不應該承擔父母的債務,就算是提出訴訟,法律也不會支援債權人的請求。【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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