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共益債權和普通債權的區別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8.49K)

共益債權與普通債權的差別主要在於:共益債權產生於破產案件受理後,普通債權產生於破產案件受理前;共益債權與破產費用在清償時優先於其他債權,包括普通債權、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和勞動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三十條破產申請受理時屬於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後至破產程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

共益債權和普通債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