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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權益和所有者權益的區別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52W)

債權人權益是指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兩者聯絡:都反映了企業的資金來源,企業的所有者和債權人均是企業資金的提供者,所有者權益和債權人權益均是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
兩者區別:
(1)性質不同:債權人權益,到期可以收回本息。
(2)償還責任不同:債權人權益要求企業按規定時間和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所有者權益無需償還。
(3)享受權利不同:債權人權益沒有參與經營的權利,也沒有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權利。所有者權益都有。
(4)計量特性不同:債權人權益可以單獨直接計量,而所有者權益一般不能直接計量。
(5)風險和收益的大小不同:債權人權益風險小,收益小。所有者權益風險大,收益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債權人權益和所有者權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