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債權債務關係可不可以用票據付款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13W)

債權債務關係是否可以用票據付款,要看用的是廣義上的票據還是狹義上的。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即我國《票法》中規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如果用狹義上的票據進行支付的,如兌付日期與應付款時間相當,或者早於應付款日期的,則可以用狹義上的票據進行付款。
【法律依據】
《票據法》第十九條,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債權債務關係可不可以用票據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