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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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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票據

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是什麼

票據一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屬於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票據。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在票據規定的期限內,持票人或收款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無條件地支取確定金額的貨幣;它們都屬於反映一定債權債務關係的、可流通的、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

二、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

基於票據行為而在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在票據關係中,票據當事人享有的票據權利、承擔的票據義務是票據關係的內容。票據關係的內容分為兩類:一類是債權人的付款請求權與債務人的付款義務;另一類是債權人的追索權與債務人的償付義務。

三、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的種類

1、因出票行為而產生的票據發行關係

因票據的種類不同,票據的發行關係分為匯票的發行關係、本票的發行關係與支票的發行關係三種。

2、因票據的背書行為而產生的票據背書關係

票據背書關係的當事人為背書人與被背書人。背書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或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被背書人行使。背書人對被背書人負有擔保票據承兌和付款的義務。

3、因票據承兌行為而產生的票據承兌關係

票據承兌關係僅存在於匯票法律關係中。匯票經承兌後,承兌人與收款人或持票人之間便形成了確定的票據債權債務關係。

4、因票據保證行為而產生的票據保證關係

票據保證關係中的保證人與被保證人對票據權利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所承擔的責任內容與被保證人相同。

5、因票據的參加行為而產生的票據參加關係

票據參加關係分為參加承兌關係與參加付款關係。我國《票據法》中對參加承兌與參加付款均未有規定。

6、因支票的保付行為而產生的支票保付關係

所謂支票的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在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的行為。支票的付款人進行保付行為後,其付款義務與匯票承兌一樣。支票上的所有債務人均因付款人的保付行為而得以解除票據義務。我國票據法中也沒有支票保付的規定。

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因為票據的產生而發生的。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也會隨著票據的轉讓、承兌等來實現債的清償,同時票據當事人也會隨之變化或消失。好了,這就是今天小編帶給您的關於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的相關知識。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黑龍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