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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是先保先得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5.23K)

財產保全不是先保先得。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財產保全是分先後順序的,財產不能重複保全,但財產可以適用輪候保全。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財產保全是先保先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