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精神病人欠信用卡怎麼處理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3.35W)
精神病人欠信用卡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
1、在辦卡和用卡時精神正常,但現在精神不正常,逾期金額由法定監護人承擔還款義務。
2、在辦卡和用卡時精神不正常,屬於無效合同行為,銀行須承擔相應損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部分責任。
精神病人沒有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即不知道自己行為的意義,不知道自己行為的危害結果。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發現有下列情形,應當嚴格審查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係、經濟狀況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屬於虛假民事訴訟
(一)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偽造的可能;
(四)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
(五)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委託代理人對借貸事實陳述不清或者陳述前後矛盾;
(六)當事人雙方對借貸事實的發生沒有任何爭議或者訴辯明顯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夥人、案外人的其他債權人提出有事實依據的異議;
(八)當事人在其他糾紛中存在低價轉讓財產的情形;
(九)當事人不正當放棄權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