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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失蹤後的債務如何歸還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36W)

債務人失蹤債務的歸還方式是:
1、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可以延長訴訟時效,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2、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債務人失蹤後的債務如何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