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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借錢不還人還失蹤了怎麼辦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93W)

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對於借錢不還失蹤了的,法院會公告送達,到期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審判。法院判決原告勝訴後,會執行債務人財產,清償其債務。
一般來講,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步驟:
1、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借條、欠條、借款合同等債權憑證,借款人的資格材料等。
2、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證據。
3、符合立案條件的,需要交納訴訟費,交納後法院進行立案。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法院要在開庭前3天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符合公開審理的也要提前3天公告。
5、開庭審理,包括宣佈開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法庭調解等程式。
6、宣判。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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