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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承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32W)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就合同義務轉移來說,又包含著兩種形態:
1.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義務全部轉讓,由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原債務人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合同關係。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
2.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原有債務人並沒有脫離原有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關係,與原債務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51條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承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