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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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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有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協商不成的,最終要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

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首先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其次,要注意收集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據,例如借條、手機簡訊、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

事實上,不論雙方的關係如何,借錢時一定要寫借條或者借貸協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儲存。因為借條可作為以後要求還款的證據。由此可見,寫借條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建議您在借款時,可以先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享有債權的,為按份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負擔債務的,為按份債務。

按份債權人或者按份債務人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