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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款追要方式有哪些

欠款追討律師解答 閱讀(1.05W)

一、以物抵債法

合同款追要方式有哪些

對債務人無現款償還但同意以物抵債的,就進行合理估價。抵償物要經濟實用,宜於變現。清欠過程中,對於以物抵債的,需辦理相應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二、錄音催討法

電話錄音、錄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錄音也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合法有效的錄音會讓您離得到合同款更近一步。

三、紀委查案方法

以企業內部中層幹部離任審計為由,找到債務單位要求出具業務聯絡單。一旦出具對帳單,就是有效證據。

四、故意主張法

若欠款金額為4萬元,已超過三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覆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

五、依法訴訟法

對於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催討無果而又具備還款能力的,堅決進行法律訴訟。訴訟實踐中證據收集是基礎,訴訟保全是前提,友好協商是途徑。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