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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換公司債和可轉移公司債的區別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 閱讀(8.69K)

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照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該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兩者都是債券,並且都可以換成 股票,兼具債性和股性,屬於股債結合型產品。

可交換公司債和可轉移公司債的區別

兩者不同之處在於:一是發行主體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後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前者是發行人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後者是發行人未來發行的新股。三是對標的公司總股本和盈利指標的影響不同,可轉換債券轉股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